摘要:
在海事诉讼中,扣船法院因扣船取得审理实体案件的管辖权已成为确定海事管辖权一项公认的原则。但是,因扣船取得的管辖权常常会与其它的管辖权发生冲突,不便审理法院是普通法管辖权制度中的一个专门的术语,并已成为海事诉讼中解决管辖权冲突、避免择地诉讼的一项有效的原则。文章对这一原则进行分析,并针对我国扣船管辖权制度现存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
刘兴莉. 论我国扣船管辖制度的立法完善——兼论海事诉讼中不便审理法院原则[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43(4): 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