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55 ›› Issue (3): 170-180.
• ---- • 上一篇 下一篇
董淳锷
收稿日期:
出版日期:
发布日期:
Received:
Online:
Published:
摘要: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以事后监督取代事前监督的根本原因,是事前监督的实施效率和立法效益低下,而不是事后监督必定更有助于根除市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这意味着,改革之后仍应重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消除以及股东道德风险的防范。为此,立法在转变行政机关职能的同时,还应当对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重新定位,同时对配套的监督方法与机制进行重新设计。
关键词: 资本制度, 股东出资, 事后监督, 诚信原则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董淳锷. 股东诚信出资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55(3): 170-180.
0 / / 推荐
导出引用管理器 EndNote|Ris|BibTeX
链接本文: http://xuebao.sysu.edu.cn/Jweb_skb/CN/
http://xuebao.sysu.edu.cn/Jweb_skb/CN/Y2015/V55/I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