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56 ›› Issue (6): 68-77.doi: 10.13471/j.cnki.jsysusse.2016.06.008
吴柱
摘要:
《春秋》对于诸侯会盟的记载,或书“某会某盟”,或书“某及某盟”,区别在于盟礼举行之前是否举行会礼;或于鲁国参盟者略而不书,原因是鲁侯与外大夫结盟有违尊卑之制,出于尊公的原则而为之讳;或书“盟”或书“同盟”,区别在于盟礼举行之前是否举行觐见盟主的殷同之礼;或以国名作为盟地,原因在于以“国名”代称国都;凡有盟而不书其盟,往往是举“会”以包“盟”。其实“春秋笔法”单纯质朴,无非人之常情,远不如经学家们所想的那般幽深玄妙。考察《春秋》诸侯会盟的笔法,务必先将历代学者五花八门的褒贬损抑之说放在一边,只需基于两个因素去考虑:一是历史事实,二是尊鲁、尊公的立场。